GB17323-1998《瓶裝飲用純凈水》
前 言
本標準系瓶裝飲用純凈水的產品標準,其定義、范圍參照了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(FDA)1993年發布的《瓶裝水》的修訂標準。
“電導率”的實驗方法,列入附錄A,作為標準的附錄。
本標準由中國輕工總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歸口。
本標準由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所、中國輕工總會質量監督檢測廣州站、深圳怡寶食品飲料有限公司、肇慶鼎湖蒸餾水有限公司、深圳景田食品飲料有限公司、廣東健力寶飲料廠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徐清渠、周達民、吳木生、周敬良、鄧端文。
本標準由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解釋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7323-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要求,適用于符合本標準第3章定義的產品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91-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 5749-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
GB 5750-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
GB 6682-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GB 7718-94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
GB/T 8538-1995 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
GB 10789-1996 軟飲料的分類
GB 10790-89 軟飲料的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GB 17324-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瓶裝飲用純凈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
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,采用蒸餾法、去離子法或離子交換法、反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,密封于容器中,不含任何添加物,可直接飲用的水。
4技術要求
4.1水源必須符合GB 5749各項技術要求。
4.2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
項目 | 指標 | 要求 |
色度,度 ≤ | 5 | 不得呈現其他異色 |
濁度,度 ≤ | 1 | - |
臭和味 | - | 無異味、異臭 |
肉眼可見物 | - | 不得檢出 |
4.3理化指標
4.3.1質理理化指標
質量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
項目 | 指標 |
PH值 | 5.0~7.0 |
電導率[(25±1)℃],μS/cm ≤ | 10 |
高錳酸鉀消耗量(以O2計),mg/L ≤ | 1.0 |
氯化物(以Cl-計),mg/L | 6.0 |
4.3.2污染理化指標
污染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表3
項目 | 指標 |
鉛 | 按GB17324規定執行 |
砷 | |
銅 | |
氰化物(以CN-計)1) | |
揮發酚類(以苯酚計)1) | |
游離氯(以Cl-計) | |
三氯甲烷 | |
四氯化碳 | |
亞硝酸鹽(以NO2-計) | |
1)氰化物指標、揮發酚類指標只限采用蒸餾法的產品。 |
4.4微生物指標
微生物指標按GB 17324的規定執行。
4.5凈含量
單件定量包裝凈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4的規定。同批產品所抽樣品的平均凈含量不得低于標簽上標明的凈含量。
表4
凈含量 | 負偏差 | |
Q的百分比 | ML | |
100mL~200mL | 4.5 | - |
200mL~300mL | - | 9 |
300mL~500mL | 3 | - |
500mL~1L | - | 15 |
1L~10L | 1.5 | - |
10L~15l | - | 150 |
15L~25L | 1 | - |
5 試驗方法
試驗所用的水按GB 6682的規定。
5.1色度、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:按GB/T 8538規定的方法規定。
5.2PH值、氯化物按GB5750規定的方法測定;高錳酸鉀消耗量(耗氧量)按GB/T8538規定的方法測定。
5.3電導率:見附錄A。
5.4鉛、砷、銅、氰化物、揮發酚類、游離氯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亞硝酸鹽、微生物指標按GB 17324規定的方法測定。
5.5凈含量
在(20±2)℃的條件下,將水樣沿容器壁緩慢倒入量筒中,讀取容積數。2L以上可采用稱量法。
6 檢驗規則
6.1組批
同一班次,同一臺灌裝機灌裝、同一批規格的產品為一批。
6.2出廠檢驗
6.2.1產品出廠前,應由生產廠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定逐批進行檢驗。檢驗合格后,出具合格證書,并在包裝箱內(外)附有簽署質量合格的產品方可出廠。
6.2.2抽樣方法和數量
每批隨機抽取15瓶(罐)(2L以上抽取6瓶)。6瓶(罐)(2L以上2瓶)用于感官要求、凈含量、PH值、電導率的檢驗凈含量測定3瓶(罐)(2L以上2瓶);3瓶(罐)(2L以上2瓶)用于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的檢驗;另6瓶(罐)(2L以上2瓶)留樣備用。
6.2.3出廠檢驗項目
感官要求、凈含量、pH值、電導率、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為每批必檢項目,其他項目作不定期抽檢。
6.3型式檢驗
6.3.1型式檢驗每季度或一個生產周期進行一次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應進行:
a)更改主要原畏材料或更改關鍵工藝;
b)長期停產后,恢復生產時;
c)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6.3.2抽樣方法和數量
從任一批產品中,隨機抽取18瓶(罐)(2L以上抽取6瓶)。9瓶(罐)(2L以上2瓶)用于感官要求、凈含量、理化指標的檢驗[凈含量測定3瓶(罐)(2L以上2瓶)];3瓶(罐)(2L以上2瓶)用于微生物的檢驗;另6瓶(罐)(2L以上2瓶)留樣備用”。
6.3.3型式檢驗項目
應包括本標準技術要求的全部項目。
6.4判定規則
6.4.1出廠檢驗結果中,感官要求、凈含量、pH值、電導率如有不符合本標準時,對不合格項目從該貨批中加倍抽樣復驗。復驗結果仍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本標準時,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
6.4.2型式檢驗結果中,除凈含量以外,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時,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凈含量有一瓶(罐)負偏差超過允許負偏差或平均凈含量低于標明凈含量時,允許對不合格項目加倍抽樣復驗,如仍有上述情況之一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
7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標志
7.1.1產品標簽上應按GB 7718的有關規定標注:產品名稱、凈含量、制造者(或經銷者)的名稱和地址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和產品標準號。產品名稱與凈含量須排在同一視野。
7.1.2采用蒸餾法加工的產品方可用“蒸餾水”名稱;其他方法加工的產品不得使用“蒸餾水”名稱。在使用“新創名稱”、“奇特名稱”、“牌號名稱”、“商標名稱”時,在其產品名稱后需用醒目字樣標明“飲用純凈水”。
7.1.3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、制造者(或經銷者)的名稱和地址外,還須標出單件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。
7.1.4儲運圖示的標志應符合GB 191的有關規定。
7.2包裝
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及管理辦法,還應符合GB 10790的有關規定。
7.3運輸
7.3.1運輸工具應清潔、衛生。產品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腐蝕性、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。
7.3.2搬運時應輕拿輕放,嚴禁扔摔撞擊、擠壓。
7.3.3運輸過程中不得曝曬、雨淋、受潮。
7.4貯存
7.4.1產品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腐蝕性、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同庫貯存。
7.4.2產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的庫房中;嚴禁露天堆放、日曬、雨淋或靠近熱源;包裝箱底部應有100mm以上的墊板。
7.4.3在攝氏零度以下運輸與貯存時,應有防凍措施。
7.5保質期
7.5.1符合7.3與7.4條規定時,保質期:小于3000mL的包裝不少于12個月;大于3000mL的大瓶包裝不少于1個月。
A1 方法提要
電導率是距離1cm和截面積1cm2之兩個電極間所測得電阻的倒數,由電導率儀直接讀數。
A2 儀器和試劑
A2.1儀器
A2.1.1電導率儀(附配套電導電極)。
A2.1.2恒溫水浴鍋。
A2.1.3 100mL或250mL燒杯。
A2.2試劑
0.0100mol/L氯化鉀標準溶液:取少量氯化鉀(優級純),在110℃烘箱內干燥2h,冷卻后精確稱取0.7456g,溶于新煮沸放冷的重蒸餾水中(電導率小于1μS/cm),轉移到1000mL容量瓶中,并稀釋至刻度。此溶液在25℃時的電導率為1411.83μS/cm。溶液儲存在具有玻璃塞的硬質玻璃瓶中。
A3分析步驟
按電導率儀使用說明,選好電極和測量條件,并調好電導率儀,將電極用待測溶液洗滌3次后,插入盛放待測溶液的燒杯(A2.1.2)中。選擇適當量程,讀出表上讀數,即可計算出待測溶液的電導率值。
注
1 電極引線不要受潮,否則將影響測量的準確度。
2 盛放待測溶液的燈籠杯應用待測溶液清洗3次,以避免離子污染。
A4精密度和準確度
同一實驗室對電導率為1.36μS/cm的水樣,經10次測定,其相對標準偏差為1.0%。
A5電極常數的測定
取未知電極常數的電極,用氯化鉀標準溶液(A2.2)洗滌5次后,插入盛入放氯化鉀標準溶液(A2.2)的燒杯中,測量一定溫度下的電導率,即可計算出電極的電極常數。
電極常數=K/S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A1)
式中:K――一定溫度下氯化鉀標準溶液的電導率,可從GB 6682附錄A中查出。
S――同一實驗條件下,測出的氯化鉀標準溶液的電導。
注:有的電導率儀出廠時已標準明配電極常數,可直接進行電極常數的補償校正。若未知電極的電極常數,則可用本法測定。